新欧盟化妆品法规(EC) No 1223/2009要求责任人,在特定条件下,化妆品分销商需通过CPNP提交将在欧盟上市或可能上市的产品的相关信息。
 
 提示:申请CPNP注册需要提交CPSR化妆品安全报告,请各企业提前办理CPSR及相关检测报告,以免耽误注册时间及出货。
 
 欧委会网站7月11日消息,欧盟拥有众多世界化妆品品牌,化妆品产业是欧盟重要产业,拥有4000多家生产企业,直接或间接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50万个。2009年欧盟制订新化妆品法规,2013年7月11日生效,过渡期用以帮助产业适应新规。7月11日后,欧盟市场销售的欧盟生产和从第三国进口的化妆品均须符合新规。化妆品新规进一步提升了安全标准,并向消费者提供更充分的信息。
 
CPNP注册 
欧盟化妆品的定义:
 
 化妆品是以涂抹、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,用于人体外部任何部位(皮肤、毛发、指甲、口唇、和外阴部)或牙齿及口腔粘膜的物质(substance)或混合物(mixture),以达到清洁、清除不良气味、护肤、美容和修饰的产品,完全出于或疾病防护的产品除外。
 
(EC)No 1223/2009法规第13条解读:
 
 根据法规(EC)No 1223/2009第13条,有关化妆产品的资料,均需要于CPNP网上通报系统通报。
 
1.由2013年7月11日开始,化妆产品均需强制通过CPNP通报
 
2.此规定亦适用于在化妆品指令76/768/EEC下于单一会员国被通报过的产品
 
3.成功通报并不等同于有关产品可满足所有其他(EC)No 1223/2009法规的要求
 
4.产品应由负责人并在特定情况下由有关分销商通报
 
5.该负责人或分销商需及时提供所需的更新资料
 
6.负责人可将产品通报委派给其他相关单位,例如其制造商,第三方检测机构
 
7.需要注册才能进行CPNP通报
 
 一些已输入资料将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所有有关机构, 仅用于市场监测,市场分析,评估和消费者信息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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